這是被認可的。但必須在入管法規定的範圍內。根據《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》,留學生如果在入國管理局獲得「資格外的活動」許可,就可以做兼職。 (每週最多 28 小時,長假期間每天最多 8 小時)。只要符合入管法規定,本校也允許打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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